根据《洋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洋县书院初中2021年秋季七年级新生登记公告如下:
01
登记时间
2021年8月21日上午开始登记户籍类。下午开始登记房产类;22日上午登记优待政策类、随迁就学类、就业经营类及其他类学生。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02
登记地点
书院初中原九年级教学区一楼
03
学区划分
城区所在南环路以北区域
04
招生对象
南环路(108国道)以北的城区小学(不含城北完小)毕业生
05
登记条件及要求
符合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以下材料:认真填写《洋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持小学毕业证书、参试证原件、户口簿原和以下相关类别材料到学校登记。
①入学申请登记表;
②准考证、毕业证复印件(A4一张纸);
③户籍证明户主页+学生页(A4一张纸)户口簿(学生户籍必须与家长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
④房产类相关佐证资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三个月水电物业费正规发票。注意:(1)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房产证办理中的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缴费全额税务发票;按揭房需提供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缴费税务发票、银行还贷流水证明;廉租房、公租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需提供原始租房合同或原始购买房屋合同、缴费发票等证明材料;自建房无证的需提供房屋建设审批原始合法手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需提供易地扶贫搬迁手续、原始购房合同、缴费税务发票等;(2)实际入住证明:房屋装修合同、近三个月及以上水电、燃气缴费和物业管理等正规发票。
⑤优待政策类相关佐证资料:符合享受优待政策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审批表(证明材料必须签署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⑥随迁就学类相关佐证资料:非洋县城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子女和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子女,需提供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文件和今年1-6月工资流水证明(证明材料必须签署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非洋县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洋县城区居住证的,需提供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⑦就业经营类佐证材料:(1)营业执照(父母一方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并在有效期内且实际经营);(2)门店全貌照片、租房合同,近三个月及以上水电缴费、进销货清单等正规票据。
1.户籍类:需提供材料①②③
2.房产类:需提供材料:①②③④
3.优待政策类:需提供材料:①②③⑤
4.随迁就学类:需提供材料:①②③⑥
5.就业经营类(预登记):需提供材料:①②③⑦。
6、不符合以上五项条件但在城区考试、毕业的,于22日来教导处预登,需提供材料:①②③。经教导处审核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7、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每名新生只能由一位法定监护人陪同入校。报名时,监护人及学生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经现场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进校后,须间隔保持1米距离列队在规定地点等候。如人数较多,学校将采取限流措施。
宣传洋县,服务洋县,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
投稿 : 1247849349@qq.com 微信客服:18565676124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