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发布2024年1号总林(山)长令

原创 兴旺  2024-04-01 21:30:30  阅读 334 次 评论 0 条

3月29日,洋县发布2024年1号总林(山)长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正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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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现就持续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命令如下:
 一、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落实。县、镇、村三级林(山)长要牢固树立“主动防范、无火为功”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格落实林长制有关规定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认清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堵漏洞补短板,抓紧抓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责任,压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各方面责任,切实发挥好林长制“一长一员”(林长+护林员)作用,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失职追责、全域覆盖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各级林(山)长要常态化开展责任区域内的巡林督查,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密巡林频次和力度,落实落细森林防火防控措施,确保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坚决守住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底线。
二、夯实防火基础,排查整治隐患。县、镇、村三级要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灭火组织机制,切实做好防灭火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要紧盯高危地带、薄弱环节和重点时段,在重点林区、国有林场、林区景点、林区内项目施工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掌握火灾隐患排查进度和整治情况,对隐患问题、工作漏洞紧盯不放,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加强督办督查,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火意识。各镇(街道)和应急、林业、公安、教体、文旅、民政等部门要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机关、进林区、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七进”活动。要充分利用乡村广播、标语、横幅等传统方式和防火码、微信、短信、小视频等现代媒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环保祭祀,严禁在林区焚香烧纸燃放鞭炮。要加强警示教育,曝光一批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形成宣传震慑,切实提升全民森林防火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控野外火源。各镇(街道)和应急、林业、公安等部门要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检查巡护力度。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护责任,在重要区域的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增设防火检查站,严格执行防火期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加大对林区祭祀、野外吸烟、违规生产和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管控力度,对重点人群要专人管控、重点监督,高火险时段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严格执行进山检查登记制度,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物品进山入林。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在林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都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加强监测预警,科学处置火情。各镇(街道)和应急、林业、公安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高效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要按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专业指挥,及时撤离疏散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和“三先四不打”(即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原则,全面规范火场管理,严禁指派缺乏扑火知识和经验的干部到一线指挥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群众直接扑火,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


清明祭扫

牢记森林防火


春季风干物燥,
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清明节即将来临,
请文明祭扫,护林防火!
勿念葱林繁似海,
一星燃尽只尘埃。
下列注意事项一定要记牢↓




清明将至,
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文明祭扫,安全第一。

来源: 洋县林(山)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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