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洋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洋教体发〔2021〕89号)文件精神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01
招生登记对象
02
招生登记时间
8月21日8:30---11:30 第一梯度户籍在本学区学生登记
8月21日15:00---18:00 第二梯度房产在本区内学生登记
8月22日8:30---11:30 第三梯度预登记(优待政策、随迁类、就业经营类学生登记 )
8月22日下午 对就业经营类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证件查验审核正式登记。
03
招生登记地点
洋县南街小学鹮梦园(东校区北院) ,具体分布如下:
南街社区:北一楼 一(1)班教室
东城社区:北二楼 一(10)班教室
北街社区:北三楼 一(11)班教室
东街社区:北四楼 二(8)班教室
西街社区:北五楼 美术教室2
优待、随迁类:南二楼党员活动中心
04
招生计划
05
招生登记原则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入学登记原则,以户籍为第一梯度、实际入住房产为第二梯度、其他符合条件(优待政策类、随迁就学类、就业经营类)为第三梯度,入学学生家长及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审查登记。
06
招生登记学区范围
07
招生条件
除“招生对象”所限定的年龄条件外,需具备以下五种类型之一,方可申报登记;符合多种类型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型作为入学条件,坚决不能在不同学校重复报名,如果出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①户籍类:学生户籍属于我校学区户籍,且与家长在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挂靠在我校学区亲友处或学生户籍为独立户籍的,不作为户籍类入学条件,其学生应返回父母实际户籍地入学。
②房产类:学生家长在我校学区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的,且房产所有人与学生户籍在同一户口簿,提供房产资料作为入学条件,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房产所有人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如果学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以房产类登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在城区等人员的子女,实际户籍与实际住房分离的,若住房实际地在我校学区可到校登记。买卖转让后未过户、无正规部门备案合同、证明材料的不得以此房产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仅有购房合同未实际入住的,不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实际居住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者,需由住建局或不动产权登记局出具相关证明。
③优待政策类:以下4种情形的可享受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我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的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若学生父母一方工作单位在我校学区可到校登记入学。
④随迁就学类:非洋县城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子女和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子女,非洋县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洋县城区居住证的。若父母在我校学区有房产的,可按房产类条件报名;若没有房产,父母一方工作单位在我校学区可到校登记。
⑤就业经营类:父母长期在城区经商,有固定门店或营业场所且正常营业的(父母一方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若经营地在我校学区可到校登记,由我校现场查验属实后正式登记。
08
招生程序
1.初审登记: 凡符合我校学区内入学条件的学生,由一名家长按相应类型登记时间分别于8月21日、22日持《洋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申请登记表》、户口簿(或居住证)、实际入住房产证明、出生证、计划免疫接种证、幼儿园素质报告单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洋县南街小学鹮梦园查验证件,进行登记。具体证件要求:
(1)符合户籍类入学学生,由学生家长持《洋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申请登记表》、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出生证、幼儿园素质报告单(原件、另复印件2份)到学校登记。
(2)符合房产类入学学生,由学生家长持《洋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申请登记表》、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实际入住房产证明、出生证、幼儿园素质报告单(原件、另复印件2份)到学校登记。
(3)符合就业经营入学学生,由学生家长持《洋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申请登记表》、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实际经营有关证明材料、出生证、幼儿园素质报告单(原件、另复印件2份)到学校登记。
(4.)符合优待类、随迁类入学学生,由学生家长持《洋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申请登记表》、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优待政策资料、随迁证明或证件来校登记。
(备注:所有复印件为A4版面,户主页与学生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连同《洋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申请登记表》(放在第一页)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登记学校查核原件、收存复印件。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只需买受人信息、房屋地址、买卖双方盖章签字等关键页。)
2.资格复审:学校对照招生条件对入学登记情况再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筛查重复报名、年龄不足、材料不实、复读等弄虚作假情况。对超出招生计划的提出解决方案上报教体局统筹调剂。
3.资格公示:学校将招生结果于8月底在校门口进行公示,一并公示统筹调剂结果,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4.注册报名:家长依据公示结果到学校注册登记,学校根据登记信息为新生进行学籍转接并注册分班。
09
温馨提示
1.家长所驾驶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书院街。
2.因疫情期间,由一名家长来校登记,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登记人员来校时请佩戴口罩,经查验绿码、测温合格后进入校园。
3.各家长进入校园后须列队(保持一米的间距)在规定地点进行登记。
4.请确保各类证件真实有效,若经学校核查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在我校的入学就读资格。
洋县南街小学
2021年8月17日
宣传洋县,服务洋县,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
投稿 : 1247849349@qq.com 微信客服:18565676124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