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6月底前发放到位,你能拿多少?

原创 兴旺  2021-06-22 21:09:50  阅读 794 次 评论 0 条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日前,经陕西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陕西省出台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相关方案,决定继续按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省财政全力确保增发养老金发放工作。


为此,陕西省财政厅精心部署、迅速行动,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上半年调整待遇所需资金21亿元,确保6月底前将增发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此次养老金调整,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17连涨,预计全省283万退休人员将因此受益。


下一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持之以恒关注民生,坚持不懈保障民生,扎实有力改善民生,把政府过紧日子和群众过好日子衔接起来,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与各级征缴的养老保险费统筹安排,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体现社会公平。


二是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引导参保人员在职长缴费、多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多调养老金。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三是适当倾斜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来源:陕西省政府官网、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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