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来了
为倡导外来务工人员留在洋县就地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洋县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为留在洋县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消费红包”。
01
申领条件
2月11日至2月26日留在洋县过年的外省务工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地社保缴费凭证到经贸局和指定发放点填写消费券、惠民卡申领信息登记表,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领取消费券、惠民卡。
“留在洋县过年的外省务工人员”指非陕西籍并在洋县缴纳社保、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26日)留在洋县过年的人员(在税务登记注册在洋的非公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洋的个体工商户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本地社保缴费凭证”指企业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自助缴费终端缴费凭证复印件、“汉中人社”、“汉中通”、“支付宝”等APP上的电子社保卡或有关信息页面复印件。
02
统一发放时间
03
统一发放地点
04
消费券、惠民卡使用地点
消费券:洋县新华盛超市(文明路店、武康路店)
洋县蔚蓝超市(傥滨店、朱鹮广场店)
惠民卡:按惠民卡适用范围到相关地点使用。
05
注意事项
消费券、惠民卡使用时间为“春节期间”指2021年2月11日(除夕)—2月26日(正月十五),过期废止。
06
消费券、惠民卡样本
(消费券正反面)
(惠民卡正反面)
来源:洋县发布,洋县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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