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北环路与梨园大道十字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车主受伤,并负主要责任

原创 兴旺  2020-12-24 21:12:44  阅读 740 次 评论 0 条

2020年12月7日9时许,黄某驾驶陕F临号牌二轮电动车由西向东行至洋县北环路与梨园大道十字,在左转弯过程中,其车辆右侧与由东向西都某驾驶的陕F2***6号小型轿车前部碰撞,致黄某受伤,两车受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黄某驾驶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负事故主要责任。


交警提示:交叉路口事故多,确保安全再通过。


来源:洋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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