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2日13时许,周某驾驶陕F9***H号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至洋县文明路某段,在掉头过程中,其车辆左前部与由东向西李某驾驶的陕FF***7号二轮摩托车前部碰撞,致李某受伤,二轮摩托车倒地,两车受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周某驾驶机动车掉头妨碍了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
李某驾驶摩托车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且李某未戴头盔。
来源:洋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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