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第七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下列驾驶人因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证将予以注销。
请当事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驾驶证到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注销业务,逾期未办理业务的,系统将依法注销其驾驶证并公告驾驶证作废。
现将1名需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名单公告如下:
档案编号:610727029650
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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