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汉中南郑区濂水镇92岁的刘大爷,在地里焚烧秸秆被巡查人员发现。先被批评教育,然后写下检讨书,罚款100元,拍照示众。在网上引发热议。
这份检讨书写道:我是XX村二组村民刘某某,现年92岁,没按上级严禁秸秆焚烧的要求,在地里焚烧秸秆,被区领导发现,经村干部批评教育,我知道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永不再烧秸秆。
有网友评论称,公开老人手持检讨书的照片非常不妥。也有网友认为,让九十二岁的人写检讨,“乱七八糟”,或者在他们那个年代一直是这么操作的,并不是有意去违法。
9月6日,南郑区濂水镇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发布情况通报如下:
8月29日,我镇流西河村干部在秸秆禁烧巡查中,发现村民刘某某(男,92岁)在自家农田里焚烧秸秆,当场进行了制止和教育,村委会对其处以罚款100元,并将情况通报给家属,由家属代写检讨书,保证以后不再焚烧秸秆。流西河村村委会委员李某某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拍摄了刘某某手持检讨书的照片发至村民微信群。
此事发生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流西河村村委会执法主体不当予以纠正,退还100元罚金。镇纪委对主持村两委工作的村党总支副书记黄某给予诫勉谈话,区监委派出濂水镇监察组对李某某工作行为和方式不当给予诫勉谈话。镇党委副书记带领李某某登门向刘某某及家属当面致歉,获得了刘某某及家属谅解。
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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