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汉中南郑区濂水镇92岁的刘大爷,在地里焚烧秸秆被巡查人员发现。先被批评教育,然后写下检讨书,罚款100元,拍照示众。这份检讨书写道:我是XX村二组村民刘某某,现年92岁,没按上级严禁秸秆焚烧的要求,在地里焚烧秸秆,被区领导发现,经村干部批评教育,我知道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永不再烧秸秆。有网友评论称,公开老人手持检讨书的照片非常不妥。也有网友认为,让九十二岁的人写检讨,“乱七八糟”,或者在他们那个年代一直是这么操作的,并不是有意去违法。当地回应,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本来能罚500元,他们象征性罚了100元,小惩大诫,刘大爷也接受这样的处理。可92岁的老人举着检讨书的照片,刺痛无数人的心。另一张照片显示,老人将一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双手送到一名女干部手中。9月6日,濂水镇政府回应称,相关处罚措施是按照南郑区的文件要求执行的,将把此事向区里汇报。南郑区秸秆禁烧办表示,查处的焚烧秸秆案例中老年人占70%左右,镇村干部的口头批评教育不一定能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除了罚款,写检讨也是警示教育的一种手段。宣传洋县,服务洋县,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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