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洋县纸坊街道办事处西岭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等24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年度检查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三)、(四)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三)、(四)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六)、(十)款相关规定,洋县民政局拟作出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
本公告书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予限期整改的24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洋县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本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你们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地址:洋县民政局(真符路3号)
联系人:杨虎军 周群莉
联系电话:0916-2986087
附件:拟予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洋县民政局
2023年8月8日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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