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南街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原创 兴旺  2023-08-10 18:53:47  阅读 78 次 评论 0 条



根据《洋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精神及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及学区划分  
01
小学一年级

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02
学区划分
东以天宁寺河为界、南以南环路(108国道)为界、西以西环南路为界、北以西大街——中山街——唐塔路——和平路——东环路——长乐街为界。

洋县南街小学招生安排

招生登记时间

8月14日  8:00---12:00     

户籍在本学区学生查验证件、网上注册


8月14日  15:00---18:00   

房产在本学区内学生查验证件、网上注册


8月15日  8:00---12:00   

优待政策、随迁类学生查验证件、网上注册,对就业经营类预登记


8月15日  15:00---18:00    

对就业经营类到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走访、查验证件、审核登记


8月16日---8月18日        

补漏登记、网上资格审查



招生计划


01
招生人数
根据教体局招生计划,我校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共450人。



招生登记地点


01
登记地点

洋县南街小学鹮梦园友爱楼(北楼),具体分布如下:

  • 南街社区——北一楼   一(2)教室

  • 东城社区——北一楼   一(3)教室

  • 东街社区——北一楼   一(4)教室

  • 西街社区——北一楼   一(5)教室

  • 优待、随迁就学类——北一楼一(1)教室


招生程序


(1)初审登记,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学区内入学条件的学生,由一名家长按相应类型登记时间分别于8月14日—8月18日持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洋县南街小学鹮梦园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并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网上注册报名。
(2)资格复审,招生录取:学校于8月19日——8月22日对照招生条件对入学登记情况再次进行网上资格复审,认真筛查重复报名、年龄不足、材料不实、复读等弄虚作假情况。
(3)资格公示,统筹调剂:学校将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在校门口进行公示,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我校就读条件但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生上报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其他学校,并公示统筹调剂结果,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4)发放入学通知书:学校将于8月25日——8月28日向被录取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组织到校报到注册,安排假期生活。



招生方式


(1)家长持学生相关证件来校查验后,在审查登记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计算机或手机登录“汉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资料、确认报名申请。
(2)一名学生只能在对应学区的一所学校进行网上申报。



招生条件

 除“招生对象”所限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五种类型之一。符合多种类型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型作为入学条件。
(1)户籍类:学生户籍属于我校学区户籍,且与家长在同一户口簿。
(2)房产类:学生家长在我校学区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的,且房产所有人与学生户籍在同一户口簿,提供房产资料作为入学条件,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有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的,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入学条件。
(3)优待政策类:以下4种情形的可享受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我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的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4)随迁就学类:非洋县城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子女和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子女,在城区无房产的;非洋县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洋县城区居住证,在城区无房产的,父母一方工作单位在我校学区内可到我校注册申请。
(5)就业经营类:父母长期在我校学区内经商,有固定门店或营业场所且正常营业的(父母一方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可到我校注册申请。



所需资料
(1)户籍类:学生户籍属于我校学区范围内户籍,且与家长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户口主页、学生页学生与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家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籍证件时将户主页与学生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及出生医学证明。
(2)房产类:①户口主页、学生页。②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房产证办理中的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缴费全额税务发票;按揭房需提供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缴费税务发票、银行还贷流水证明;廉租房、公租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需提供原始租房合同或原始购买房屋合同、缴费发票等证明材料;自建房无证的需提供房屋建设审批原始合法手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需提供易地扶贫搬迁手续、原始购房合同、缴费税务发票等)。③入住证明(房屋装修合同、近三个月及以上水电、燃气缴费和物业管理等正规发票)。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只需买受人信息、房屋地址、买卖双方盖章签字等关键页。
(3)优待政策类:①户口主页、学生页。②优待证明(烈士子女出具烈士证,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出具部队证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出具消防部队证明,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出具公安局证明,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出具政府部门证明)。
(4)随迁就学类:①户口主页、学生页。②随迁证明(非洋县城区户籍,父母一方在城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子女和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子女,需提供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文件和今年1-6月工资流水证明;非洋县户籍,父母一方有洋县城区居住证的,提供居住证)。
(5)就业经营类:①户口主页、学生页。②就业经营证明(营业执照<父母一方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并在有效期内且实际经营>、门店全貌照片、租房合同、近三个月及以上水电缴费、进销货清单等正规票据)。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需家长来校资格审查合格后,需在我校教师指导下进行注册并提交报名申请。
2.家长所驾驶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书院街。
3.各家长进入校园后须列队在规定地点进行登记。
4.请确保各类证件真实有效,若经学校核查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在我校的入学就读资格。
5.敬请家长按时登记,逾期未登记者一律不再补办。


  联系老师及电话 :   

  白老师 13689168161     

  赵老师 13772833718

 洋县南街小学

2023年8月10日




来源:洋县南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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