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汉中公安积极实践、主动作为,成功破获5起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案件,打掉5个“VOIP”设备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汉中公安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假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第三十八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认定: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提醒广大市民要知法懂法,切莫贪小便宜,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分辨,不乱交友、不随意信任陌生人,避免在不知不觉中触犯法律,给自己、家人和他人带来损失。
不法分子利用“GOIP”“VOIP”实施的诈骗类型多为购物退款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注销贷款账户诈骗、代办信用卡诈骗等类型,市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断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来电,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96110报案。
1、遇到自称“客服”、“某公司工作人员”、“公检法人员”等来路不明的电话,应当通过官方渠道核实;
2、来电不论是境外号码、本地固话还是普通的手机号码,但凡提及转账的,请务必提高警惕;
3、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更不能向陌生人汇款、转账,转账前一定要再三核实对方账户和身份信息;
4、谨防木马病毒和钓鱼链接,不点击可疑的网站链接,谨防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谨防链接免费的WIFI;
5、如果在生活中发现有人使用“VOIP”等设备,请立即拨打110、96110报警。

来源:汉中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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