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5人拒交停车费,法院判决强制追缴

原创 兴旺  2023-02-09 20:37:57  阅读 52 次 评论 0 条

 近日,汉中市鸿汉古建园林有限公司收到申请洋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关于任某、黄某等5人欠缴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使用费的《结案通知书》及7142元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使用费。
据悉,为了维护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2022年6月汉中市鸿汉古建园林有限公司依法对21名欠缴停车费的车主向洋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于2022年7月开庭审理,8月17日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欠缴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使用费及案件受理费,但仍有少数车主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缴纳停车费,甚至极少数车主持抵触态度,后汉中市鸿汉古建园林有限公司依法向洋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是我县自从开展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首个因欠交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使用费而依法强制执行的案件。这一案件的审结彰显了法院维护作为公共停车泊位资源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我县正常的经济活动和守约重信的社会公德,起到了普法和推动作用。
再次提醒广大车主严格按照《关于调整洋县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洋发改发[2022]249号)文件精神,自觉缴纳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使用费,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市民,共同维护好城区道路停车服务管理工作。

来源:洋县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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