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汉台区全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汉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定于2022年10月24日0时起,对汉台区全域实行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保持区域相对静止。对进出汉台的道路实行管控,确保只进不出,严防疫情风险外溢。实行交通管制,辖区内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城市运转、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紧要任务确需外出的,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上路通行。除民生保障、物资保供等维护社会基本运行和核心功能的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一律暂停开放或经营。
二、做到非必要不流动。每个社区(村)、居民小区只保留1个出入口,由社区(村)和责任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居民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外出(确有应急就医需求的,可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除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居家,禁止人员流动。
三、高效开展大规模核酸。10月24日6时起,汉台区将组织大规模核酸检测,所有居民要积极配合,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遵守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采样完成后立即返回住所;对足不出户的居民,采取上门采样方式,坚决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四、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区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衷心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汉中市汉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4日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二大队
关于对全区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区全域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2年10月24日0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汉台区全域道路。
三、管控要求:除执行任务的医疗救护车、军警车辆、民生保供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抢修救援车辆、应急车辆及持有区疫情防控办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外,其余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一律禁止通行。过境车辆请提前规划好绕行路线。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不必恐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不聚会。同时,主动参加全员核酸检测、保持良好心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因隐瞒相关接触情况及病史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交警一大队 交警二大队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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