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4人被曝光:载货摩托车严重违法会被拘留!

原创 兴旺  2022-09-02 21:08:35  阅读 75 次 评论 0 条

【曝光】载货摩托车严重违法会被拘留


三、四轮载货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安全性能、结构等均是针对货物运输设计制造的,其本身操控性、稳定性差,车厢不具备载人条件。近年来,全国各地货运车车厢违法载人造成群死群伤恶劣后果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为预防和减少因货运车违法载人等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提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此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现将查获的违法曝光如下:


一、赵崇厚,男,身份证号:612323********2254,2022年8月31日,驾驶陕FPQ387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东向西行至108国道洋县某路段被查获,经查实,赵崇厚存在驾驶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孙崇武,男,身份证号:612323********3518,2022年8月24日,驾驶陕FW1851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西向东行至汉黄路洋县某段被查获,经查实,孙崇武存在驾驶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李建卫,男,身份证号:612323********2110,2022年8月21日,驾驶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东向西行至108国道洋县某段被查获,经查实,李建卫存在驾驶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周华,男,身份证号:612323********9013,2022年8月24日,驾驶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西向东行至108国道洋县某段被查获,经查实,周华存在驾驶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相关规定,对上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纠违,并根据具体违法行为,对违法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1日

来源:洋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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