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法院将49.5万元案款送至被告病榻前

原创 兴旺  2022-07-17 17:53:33  阅读 62 次 评论 0 条

“感谢你们!这么热的天,让我顺利拿到了这笔赔偿款,并将钱送到我家,你们真是好人呀!”7月14日,汉中市洋县法院汉江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及特邀调解员将案件款送到原告王某病榻前,在这炎炎夏日,为当事人送来了阵阵“清凉”。


2021年6月27日,原告王某在为二被告提供劳务过程中,不慎从3米高的窑顶坠落受伤,先后在汉中市三二〇一医院、洋县医院共计住院治疗134天。经鉴定,王某胸11、12椎体爆裂性骨折并椎管狭窄、胸脊髓损伤,遗留截瘫,伤残等级评定为一级伤残;双侧第2-12肋骨骨折,累计共22根,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为完全护理依赖。双方曾就赔偿问题,经镇司法所及村委会多次组织协商未达成共识,矛盾日益激化。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案件受理后,法官了解到双方系同村邻居,原告王某已为二被告提供劳务近十年,平日关系不错,通过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解开了当事人心结,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除已垫付的14.12万元医疗费外,二被告于领取调解书时向原告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9.5万元。考虑到原告卧床不便,法庭庭长及特邀调解员将案件款送至王某病榻前。

今年以来,洋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秉承“多元参与诉调对接,便民为民快捷高效”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定期召开特邀调解员座谈会,交流总结诉前调解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让诉前调解真正走到老百姓身边。(段华 王蓓 记者 张大鹏) 

来源:西部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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