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2日,洋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某诈骗一案在洋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丁某某,2021年9月被刑满释放,次月即开始实施针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的诈骗。其作案目标往往选取居住偏远,年龄偏大,无青壮年在家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家庭。利用老人防备心弱,与子女通讯信息不畅,牵挂在外务工儿女,担心儿女婚姻、户口、就业等特点,通过与老人搭讪获取家庭情况,虚构与老人子女、亲属熟识等事实,编造各种借口,谎称可以帮老人解决家庭中亟待解决的,办理证照,孙子女落户就业等问题,先后在5个月间,流窜于我县谢村镇、马畅镇、龙亭镇等地作案20起,骗取老年人钱款共计28500元,不但造成了受害老年人的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
经过庭审,洋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丁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本次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等各部门干部等30余人参加旁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洋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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