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04日14时许,韩某驾驶车牌号为陕A****M的小型客车,行驶至京昆高速下行线1255公里600米(洋县段)时,因未保持安全车距撞上行车道陈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陕U****7的小型客车的尾部,陕U****7小型客车前移撞上郝某驾驶的另一辆小型汽车,导致该小型汽车失控与超车道正常行驶的申某某驾驶的陕F****2重型半挂货车碰撞,造成四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最终,经汉中高速交警认定,当事人韩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汉中高速交警提示:高速行车时请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紧急制动发生事故。
来源:汉中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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