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洋县人民法院谢村法庭到谢村镇前湾村村民委员会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一名耄耋老人将自己的六个子女告上了法庭。
庭审前,承办法官考虑到老人年纪较大、行动不便,决定将审判庭搬到村组,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审理中,原告、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原告的五个子女到庭参加了诉讼,庭审过程进行了四个小时,这是一场充满情理与法理的庭审。经过承办法官的庭审调查、释法说理,到庭的五个子女均纷纷表示愿意照顾母亲、尽到赡养义务。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亦是法律规定的一项义务。作为子女,应当积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使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下一步,谢村法庭将继续发挥派出法庭的前沿作用,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服务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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