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全省严查!

原创 兴旺  2022-02-13 21:02:33  阅读 84 次 评论 0 条

 即日起 

 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利用道路运输车辆

动态监管辅助系统 

 严查大型货车疲劳驾驶

超速等违法行为 

近日,西安交警高速大队绕城中队民警在绕城高速汉城南服务站对大型货车的疲劳驾驶、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记者在现场了解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辅助系统由一个类似摄像头的仪器和终端两部分构成,该系统能够自动采集对比货车动态监控平台的数据,并将数据1秒钟回传执法终端,展示疲劳驾驶、超速等违法行为详情,解决了以前大货车因为无法认定“疲劳驾驶”、对该违法行为难以查处的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

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过程中

要牢记“逢三必进”

即每经过第三个服务区要休息20分钟

始终保持充沛的精力

交警部门也会不定时的在服务区口

或者是收费站匝道口进行动态监管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关于元宵节及春运后期的

交通安全提示


  元宵佳节将至,群众外出游玩、赏灯、聚会等出行增加,春运进入后期返程阶段,受学生返校、务工人员返岗复工等因素影响,元宵节前后还将出现一轮返程集中客流,客运车辆、小客车超员载客、非法营运以及货车超限超载、酒驾、醉驾、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多发,农村地区货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风险加大,加之2月份我省气温仍将维持较低水平,雨雾等恶劣天气易发、多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依然突出。为此,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示:

(一)自驾车辆出行,应确保人车状态良好,合理安排行程,1年以内驾龄驾驶人禁止独自驾车上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应听从现场交警指挥,不插队、加塞,不占用应急车道。

(二)乘坐客车出行,应在客运站点乘坐合法客运车辆,乘车时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站外拉客拼座“黑车”,坚决抵制乘坐超员客车,发现违法行为主动举报。

(三)夜间出行请正确使用灯光,切勿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行经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路段,要减速慢行,行经农村、山区公路要注意观察道路两侧情况尤其是支路车辆和行人。

(四)农村地区群众出行切勿乘坐超员面包车,自觉抵制非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雨天雾天驾驶要注意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行车距离。

(五)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要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拨打122报警。

(六)事故发生后,不争吵、不围观,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协商损害赔偿事宜,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全省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保险齐全且对事故成因无异议,可使用“交管12123”APP“事故快处”模块在线自助处理。

(七)恶劣天气出行,更要严格遵守“降速、控距、亮尾”,通过急弯陡坡、积雪结冰路段,要提前降低车速,不急打方向、急踩刹车,防止车辆失控侧滑倾覆。


来源: 陕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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