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
审理了这样一起
网络主播直播“约架”
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强某与被告张某
均系某知名直播平台的主播
此前双方在直播中已存在一些矛盾
……
2021年1月16日凌晨,双方再次在直播中发生言语冲突,并互相挑衅,引来众多网友围观。被告称“我就在***等你来”,原告随即与朋友乘车前往被告正在直播的某小区门口。见面后双方相互辱骂并发生肢体冲突,被告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原告额头划伤后逃跑。
冲突经过被全程直播
引来众多网友观看和评论
后公安机关对被告作出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原告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4.7万余元。
案件审理中,双方均表示直播“约架”是为了吸引粉丝、增加关注度,且当时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直播时挑衅原告且携带刀具,明显具有故意心理,应对原告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原告在直播间与被告争吵、挑衅,甚至主动前往被告直播现场,对加剧矛盾激化和引发冲突亦存在一定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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