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勉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旻违规收受他人礼品问题。李旻在担任勉县勉阳街道办人大工作联络处主任期间,于2017年1月违规收受他人礼品,价值13200元。李旻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6月,李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南郑区原移民办副主任吴建德违规收受他人礼金问题。吴建德在担任原南郑县移民办副主任期间,于2014年、2015年春节前,违规收受他人礼金4000元。吴建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8月,吴建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城固县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杜文成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等问题。杜文成在担任城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期间,于2014年上半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和购物卡共计5000元。2021年6月,杜文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一份礼金礼品、一张购物卡往往是违纪到破法的肇始,“酒桌”“饭局”常常是围猎干部、权力寻租、营造圈子的“剧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自觉把作风建设作为促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的强大动力,切实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统筹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紧盯岁末年初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问题严查快处、及时通报,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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