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致学生及家长寒假期间的一封信
交通安全关系着学生的健康、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平安、健康、快乐的成长,是公安交管部门、学校和家长共同的心愿。假期导致涉及学生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有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载人、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行经人行横道或交叉路口前不减速慢行、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满年龄条件驾驶电动车自行车、人力自行车、驾驶车辆随意转弯、变道、停车等。
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和关注学生假期的安全出行问题。一是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初、高中学生基本未满18周岁,无机动车驾驶资格,但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甚至小汽车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提醒: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和严格的考试,即便会驾驶,但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特别是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还不具备,所以无证驾驶是十分危险的违法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且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二、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人力自行车。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三、外出搭乘合法车辆。外出旅行、走亲访友,一定要乘坐具有相关资质的正规车辆,切勿塔乘农用车、拼装车、三轮车等安全系数较低的车辆。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一辆摩托车只能搭乘一人,严禁超员超载。交警呼吁: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责任,保管好摩托车、电动车、小轿车钥匙,切勿将车辆交给学生驾驶。平时要多关注学生的出行,多向学生交待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自己更要模范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为学生做好榜样。只有一生平安,才有美好未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环境。
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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