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这些欠费车主及时缴纳停车费

原创 兴旺  2021-12-07 20:18:20  阅读 154 次 评论 0 条

根据《洋政办发(2020)15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机动车停放者在公共停车场停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我公司已通过现场告知、停车小票提示等方式,依规开展欠费催缴工作。目前已梳理出部分欠费金额较大、欠费周期较长的用户予以公示催缴,详见《欠费车辆车牌号明细》。

及时缴纳停车费用是每位车主应尽的义务,对于多次欠费,且经催缴公示后仍不配合补缴的车主,我公司将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起诉,被起诉车主需承担相应责任,或影响个人征信。


《部分欠费车辆车牌号明细》


01


02


03


04

  

请以上车主及时补缴停车费,

如已补缴,请忽略



收费规则

收费时间:每日7:30-20:00

收费标准:停放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停车费;超过30分钟,2小时(含2小时)以内,每次收费2元;超过2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一小时收费),每次停车不超过收费时间段最高收费5元。

客服热线:0916-8228887

来源:驿站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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