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一村民私设电网致1人烧伤,司法调解赔偿

原创 兴旺  2021-11-13 21:35:11  阅读 134 次 评论 0 条

 2021年10月28日,华阳司法所所长殷培智在走访入户宣传平安建设时,华阳街村八组村民任某某反映了一件尘封四年之久的案件……

2018年10月14日, 任某某在本村大峁坡采摘阳桃时,被本村村民黄某某私自设置的电网(用于猎杀野猪)强烈电击,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报警,经确诊为:1.电击伤;2.双下肢约Ⅲ°皮肤烧伤(面积约1%),住院治疗至同年10月25日出院。关于赔偿问题却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案件特殊,殷培智迅速联系了当地派出所,了解得知,2018年10月14日接到报案后,当地派出所已以妨害公共安全罪刑事立案,黄某某因为惧怕后果严重一直外逃,直至今年8月,在大数据对比下,西安警方才将黄某某控制并通知派出所将黄某某带回处理,目前该案已侦察终结移送检察部门。

殷培智当即与华阳派出所办案民警商定,刑事案件按程序运转,民事赔偿方面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司法所与派出所共同调解,黄某某表示愿意对任某某的损失给予赔偿。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常规合情标准和项目和对方赔偿要求,司法所向双方提出调解建议,经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由黄某某一次性赔偿任某某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损失费、间接经济损失费(因受伤无法采摘枣皮的损失费)等相关费用,这场刑事案件民事赔偿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华阳司法所始终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用诚意感化村民,牢牢守住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进一步夯实构建和谐洋县、平安洋县打下坚实的基础。

来源:洋县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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