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的黄女士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遇到了烦心事。自以为未婚的她提交申请后被驳回,要求她补传配偶相关信息,因为系统显示她已于2005年登记结婚。
黄女士说,当年她确实和当时的男友林先生去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也拿到了结婚证。但因某些原因,证件被扣下,此后她再也没拿回证件。
两人分手后,她一直没有再结婚,男方再婚生子,她以为这段婚姻关系已经被民政部门处理。几个月来,黄女士一直在和有关部门沟通,希望解决此事。
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称,他们已致电黄女士,希望她写一份情况说明,他们将上报讨论解决此事。
16年前登记结婚
办好的证件被扣
黄女士告诉记者,她和林先生生长在广西崇左龙州县,上初中时就认识,1997年毕业后确定恋爱关系。林先生把户口迁去了南宁市,人也随项目四处跑,她则在龙州县教书。虽然聚少离多,但两人一直小心维护着这段感情。
2005年2月24日,黄女士和林先生来到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两人按流程办理了手续,拿着印了钢印的结婚证准备走出办证大厅。

网络配图
此时,一名较年长的工作人员从外面进来,为一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时称,女方户口本上承办人处没有签名,无法办理。
这位工作人员还拿起黄女士手中的户口本,看到她的户口本上也没有承办人签名,就暂扣了他们的结婚证,要求他们把承办人签好后再去取回结婚证。
黄女士表示,因林先生假期即将结束,无法等到黄女士把承办人签字办理好,林先生就先回到公司,黄女士也回到龙州县教书。
去取结婚证未果
两人却分手了

民政部门正跟进
承诺把事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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