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早上10时左右,洋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南环路段进行“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陕F3***7的红色三轮车驶入民警视线,因其驾驶人张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机动车车架号和车型与其悬挂的机动车号牌对应信息不相符合,属于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随即,民警依法要求驾驶人张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张某某回答的支支吾吾、含糊不清,始终未出示相关证件,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后发现驾驶人张某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经进一步盘查,驾驶人张某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认为自己平时只是偶尔骑一下,便心存侥幸心理违法行驶,不料被交警当场查处。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耐心告知其此类违法行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最终,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张某某无证驾驶、套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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