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对“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开展清查取缔专项行动……

原创 兴旺  2021-08-06 21:53:37  阅读 256 次 评论 0 条

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
黑窝点开展清查取缔专项行动的通告
广大市民群众,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

针对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食品生产经营“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问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协同配合汉中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开展清查取缔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排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中心城区背街小巷、外来租住户集中的居民小区、棚户拆迁改造区,凡在上述区域内未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营利性食品加工的所有场所(俗称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以及未经许可、食品安全无法保障的在居民家中自制食品对外销售的个体商户(俗称私人厨房)都要清查取缔。

二、摸排查找方法
(一)拉网梳篦式排查。以镇(街道办)为单元,以村(社区)为网格,围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中心城区背街小巷、外来租住户集中的居民小区、棚户改造区和拆迁区域等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的拉网式排查,不漏一条街巷,不漏一个居住小区,不放过一个可疑区域;
(二)以摊点找窝点溯源排查。以街面上的食品摊贩为线索,按照城市管理部门制发的食品摊贩备案登记证所载明的加工场所,反向追溯查找食品摊贩的食品加工经营点,尤其以在家中自制或在租赁房中加工食品的为重点关注点;
(三)依投诉举报线索追查。根据网络销售和投诉举报线索进行摸排追查;
(四)以房屋出租信息为线索定向调查。向房屋出租方询问查找租赁者是否为食品生产加工从业者及其他有关信息。

三、清查治理要求
对拉网清查中发现的食品生产加工“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一律先行关闭取缔,在立案调查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一)对基本符合小餐饮、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可走绿色快捷通道,尽快予以发证,并督促其依法依规经营;
(二)对部分不符合小餐饮、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条件的,予以限期责令整改,整改到位的,及时予以发证;整改不到位的,维持原取缔结论;
(三)对在居民家中自制食品对外销售的,要查清其对外销售的食品品种,其加工制作必须在家中专用区域进行,操作间、原料间、成品库必须单独设置,功能布局合理,严禁与家庭饮食加工区、生活区混在一起。达到上述条件,符合相关食品许可规定的,予以发证,否则维持原取缔结论;
(四)广泛发动房屋出租者开展自我清查,劝导房屋租赁者依法依规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发现无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场所、人员条件及生产加工设施、设备发生变更,已无法满足许可要求的持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参照上述第二条的规定处理。

此次专项清查取缔行动自即日起立即启动,欢迎广大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者拨打投诉举报电话,提供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线索。

投诉电话:12315
洋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8219444

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

来源: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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