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这里有你一封信!

原创 兴旺  2021-07-31 17:23:01  阅读 319 次 评论 0 条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首先,祝贺你们通过自己努力奋斗圆满完成学业,即将开启人生的新征程。这也意味着你们能够凭借自己的学识和能力在新的社会舞台上展现自我,成就梦想。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注大学生就业、关心大学生就业是我们工作的职责所在,真心希望通过我们的服务能够推动你们高质量就业。在你们毕业离校后请及时到洋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实名登记,我们将根据你们的就业服务需求,提供各项服务。需要帮助时,请拨打我们的服务电话(0916-2938705)。


洋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服务项目清单

一、人事关系接续

(一)报到登记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前往报到证开往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登记个人相关信息。

(二)档案托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登记后,按规定免费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二、求职招聘服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关注秦云就业、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根据个人意愿参加全省每年定期举办的大中城市联合招聘专项活动。


三、就业能力提升

就业见习活动。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期间享受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四、就业创业扶持

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毕业5年内在汉中市行政区域内创办公司制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有过“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西部计划”“村官计划”“应征入伍”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放宽至毕业7年内)、留学归国人员及在校硕(博)士,可按规定向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享受个贷不超过10万元、联合贷款不超过50万元的无息贷款。


五、就业援助

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享受人社部门“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


来源:洋县人社,洋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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