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不出户就能实现跨省转移
----------养老经办中心(王姣)

为方便参保职工办理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现开通网上办理流程,线上办理流程如下,请按下述图文步骤在“陕西养老保险APP”上操作,参保人员可足不出户实现跨省转移。
步骤一
下载注册

手机安装陕西养老保险APP,实名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点击如图“社保卡”功能
步骤二
验证社保卡

点击“电子社保卡”,进行图案验证或社保卡验证
步骤三
领取电子社保卡

领取电子社保卡,点击“立即使用”
步骤四
申请转移


点击“社保转移网上申请”,接着点击我要申请
步骤五
填写信息

按照提示准确填写“申请人手机号码”、“申请人户籍地址”、“新就业地(转入地)行政区”、“转出地行政区”、“原参保地(转出地)行政区”。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完成转移申请。
注意事项:
①在新就业地(转入地)办理了参保登记后,方可申请转移。如未办理,请先在手机APP上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再进行转移网上申请。
②如申请转出,可通过“业务查询”中“个人账户查询”服务,查看本人历年参保缴费记录,若存在缴费未到账的情况,请携带相关缴费凭证前往经办大厅进行核查对账,确保账户无误后方可申请转出。
③申请人提交申请后需关注“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如业务被拒绝,需按照经办机构要求办理后续业务。
④申请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只能在非户籍地建立临时账户,其他地区缴纳的养老保险账户不允许转入临时缴费账户所在地。
⑤存在多地有参保缴费账户需要转移归集到新就业地(转入地)的,可同时发起多个转移申请。
⑥参保人员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未确定待遇领取地的,可暂不办理此业务,待确定待遇领取地后统一将各地的养老保险账户归集到待遇领取地,不会影响个人权益。
⑦待遇领取地如何确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户籍优先,缴费时间从长、从后”原则。(举例说明:工作跨省流动,从A省到 B省,先看B省,如B省缴费满十年以上,可将A省的养老保险账户转移到B省,在B省领取养老待遇;B省缴费不满十年,再看A省缴费是否满十年以上,如满十年,可将B省的养老保险账户转移到 A省,在A省领取养老待遇;若A、B两省缴费都不满十年,可将A、B两省的养老保险账户转移归集到户籍地,在户籍地领取养老待遇。)
⑧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第四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因此,如在转出地有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经历的,按规定需向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上述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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