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各院校已陆续开始放暑假啦
孩子们终于等到了快乐假期
家长们也不用再接送上下学
可以好好休息休息
然而 孩子们居家时间增长
接触电子产品及网络频率升高
网络安全风险也大大增加
今日小课堂故事会要和大家分享的
就是一则孩子上网被骗的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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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课堂故事会3
转钱救母 9岁的我可太难了
不久前,洋县某小学的三年级学生小A迎来了期待已久的暑假,每天爸爸妈妈去上班,就留她一人在家,并留一部手机和副卡给她方便联系,独自在家的小A写写作业看看电视玩玩游戏很是快乐。
一天,正在写作业的小A听到手机在响,有人添加她QQ好友,并备注加好友可领大礼包。小A一看可以领大礼包,便通过了对方的好友申请,并主动询问如何领取。对方发来一个链接,并称需要家长在旁边陪同操作才行。想赶快领取到大奖的小A哪里等得住妈妈下班回来啊,便擅自点开了链接,但是点进去后什么都没有。这时对方打来了视频电话,是一名中年男子,他通过视频向小A出示了一张“逮捕证”,并告诉小A因为她没有按规定的在家长陪同下点开网址,属于违法行为,接下来如果不按照他说的操作,就要逮捕小A的父母并拘留15天。年幼的小A听到后吓坏了,觉得自己闯了大祸,把爸爸妈妈害惨了,便毫不犹豫的告诉对方自己愿意听他的。很快,对方发来一个二维码,要求小A扫码转账5次,每次999元。小A哭着用妈妈的手机按对方说的转过去了近5000元后,页面显示对方已删除自己,这时小A才意识到对方可能是骗子,打电话告诉家长并在妈妈的陪同下来报了警。
虽然这不是第一次接到未成年被电诈的案子
未成年人也可能实施或帮助实施电诈
未成年人因涉世未深,法律意识淡薄,更容易被他人左右思想,易被蝇头小利所诱惑。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发生多起未成年人直接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在我县也发生了多起未成年人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骗子的这些帮凶。因此,家长同志应提高对此类案、事件的了解,避免自己的孩子误入歧途。
●类型1 ●
●类型2 ●
出租、出售、出借微信号、QQ号 近期,我县发生多起未成年人,为了获取一天几十元的租金,将自己使用的微信号、微信群、QQ号、QQ群,出租、出售给在网上结识的人员,这些人员多数是将租赁和购买来的微信号、QQ号,用于发送诈骗引流广告或直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这些出租、出售通讯工具的未成年人也就成为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类型3 ●
未成年人该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陷阱”
(一)在网络聊天中如涉及汇款,一定要谨慎,不透露个人信息,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的四不原则,并且要注意留存聊天记录;
(二)保持警惕,在收到不利于自己的信息或电话,不要盲目行事,可以与家人沟通商量或和家人一起到有关部门查询事情真伪;
(三)不要轻易相信网络游戏中的中奖信息,也不轻易购买装备和虚拟货币,如购买时一定要通过认证的方式进行交易,并且要及时与家长沟通;
(四) 在网上商城进行购物时,一般应事先征得家长的同意。
家长应怎样帮助孩子远离电信网络诈骗
(二)要告诉孩子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中的人和事,不要将自己和家人的真实信息轻易告诉他人,更不要散布在网上;
(三)要告诉孩子无论在任何网络行为中,只要是涉及到钱款,一定要谨慎,先做到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的三不原则,及时和父母、家人沟通,并且要注意留存聊天记录;
(四)要告诉孩子接收到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先不要相信,不要盲目行事,及时与家人沟通商量或和家人一起到有关部门查询事情真伪;收到的陌生邮件、链接不要打开、二维码不要随意扫描;
(五)要告诉孩子不要轻易相信各类的中奖信息,也不要轻易私下购买游戏装备和领取免费物品,此类行为多包含诈骗内容;在网上商城进行购物时,一定要先征得家长的同意,家长一定要妥善保管付款密码,尽量不让孩子掌管付款密码。
(六)提醒孩子一旦觉得网上的内容有问题或感到迷惑,要及时向家人或老师求助;家长可以适当告诉孩子一些未成年人被诈骗的案例,提醒他们树立网络安全意识,警惕坏人坏事。
鹮乡警方提示: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可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网络将“魔爪”伸向了祖国的花朵。面对不容乐观的电信网络诈骗形势,以及未成年人普遍接触网络较早较频繁的情况,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也应当对未成年人防诈反诈的重要性提高认识,从而保障个人财产安全,避免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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