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汉江河段一男子非法电鱼,被当场抓获!

原创 兴旺  2021-07-21 19:53:39  阅读 243 次 评论 0 条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共抓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护辖区水生态环境安全和渔业资源,持续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7月7日,洋县公安局磨子桥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1年3月23日凌晨,洋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洋县公安局磨子桥派出所对汉江河南岸某段开展巡查时发现,一名青年男子乘夜色掩护正在汉江河某浅滩处非法电鱼。执法人员将其当场抓获,并收缴电瓶、电网等电鱼作案设备工具一批,查获各类野生渔获物7.5公斤。

经查,该男子名叫余某某,现年35岁,陕西城固人。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到案后,对其非法电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表示认罪认罚。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已被洋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洋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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