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一单位不给职工缴社保,法院判了!

原创 兴旺  2021-07-09 20:51:32  阅读 190 次 评论 0 条

近日洋县的刘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他是洋县引酉工程灌溉管理局的一名职工,1996年从白石乡水库管理站转到该局工作,单位却一直没有给他缴纳五险一金。

华商报二三里从当事人提供的一份2020年7月双方经过洋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了解到:刘先生和该局存在劳动关系,该局应该履行补缴从1996年至今的五险一金,同时2020年10的洋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也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洋县引酉工程灌溉管理局通知刘先生,养老保险从2020年10月判决书判决之日起缴纳。刘先生对此提出不能接受,该局局长曾松涛表示,这是一个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双方还需要进一步继续商议。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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