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洋县一男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送进拘留所

原创 兴旺  2021-06-26 22:07:49  阅读 225 次 评论 0 条

俗话说“事不过三”。汉中市洋县男子任某两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后,不思悔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送进拘留所。

6月12日21时许,汉中市洋县交警大队槐树关中队民警在县城北环路开展全市夜查统一行动时,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小型轿车看见前方检查点后快速靠向路边,试图逃避检查。民警发现后立即对该车辆进行了控制,并对驾驶人任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任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在进一步询问调查中民警发现,任某曾于2015年、2017年分别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过,这次是其第三次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民警对任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6月23日,洋县公安局对任某再次饮酒驾驶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拘留5日,并处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二三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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