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男子连砍数刀致妻死亡,逃亡19年被抓

原创 兴旺  2021-06-16 21:34:41  阅读 268 次 评论 0 条

日前,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公开一份起诉书。


被告人陈某甲,又名李某某,男,1971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个体工商户,户籍所在地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捕前住陕西省西安市。2020年11月1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日被依法逮捕。

本案由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甲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1年1月13日移送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月18日将该案报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在法定期限内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告知了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及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1年1月8日晚21时许,被告人陈某甲从汉台区**镇返回汉台区城区幺儿拐附近出租房,发现儿子陈某乙独自一人坐在门口凳子上睡觉,妻子付某某不在家。陈某甲因孩子独自在家无人照料而心生愤怒,随即出门寻找付某某,当行至汉台区幺儿拐十字路口时看见付某某坐在一男子自行车后座上朝南行驶,便朝付某某喊叫,付某某听见后跳下车来,陈某甲便上前想打那名男子,付某某上前阻拦。陈某甲推开付某某,从路边夜市摊拿起一把菜刀朝那名男子冲去,该男子骑车逃走。陈某甲追不上,便返身回到付某某身边,持刀向付某某身上一阵乱砍,付某某被砍后倒地不动,陈某甲便逃离现场,后付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20年11月18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民警在陕西省西安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号将被告人陈某甲抓获。经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付某某系右腿腘窝部砍创,致腘动脉被砍破裂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身体其余锐器创致失血可加速死亡。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因家庭矛盾持刀朝被害人付某某身上连砍数刀致其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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