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洋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安排,组织民辅警对高考考点周边实施交通管制。10时50分左右,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并告知驾驶人“前方考生正在高考,请掉头驶离。”该名驾驶人不仅未减速掉头,反而加大油门强行冲过卡口,甚至撞断了警戒带。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拦截,并传唤当事人张某某到办案区接受询问。
经询问,张某某对自己不听民警劝阻,强行冲过高考交通管制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并认真向当事人讲解了此种违法行为的危害和严重后果,最终对其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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