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开始!汉中严查这“十类行为”!

原创 兴旺  2021-05-28 23:05:57  阅读 193 次 评论 0 条


近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决定从2021年5月至12月,开展打击涉及民生领域违法“铁拳”行动。

此次行动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大宗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10类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一是食品、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药品行为。

二是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食用农产品中使用违禁农、兽药行为。

三是化妆品(特别是儿童类化妆品)中违法添加药品或其他禁用物质行为。

四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建筑材料(钢筋、线缆等)行为。

五是生产销售无国家认证标志的儿童类玩具和用品行为。

六是中介机构、医疗机构、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商业银行、教育培训机构不按国家政策多收费、高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七是销售使用翻新“黑钢瓶”、未经强制检验的特种设备等行为。

八是农村市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预包装食品和不符合生产加工条件的散装食品。

九是在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夸大宣传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功效及名人效应的虚假广告行为;利用体验、感受、赠送等方式,引诱消费者强制消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十是商贸结算中故意“短斤少两”及超限超载等使用未经强制性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行为。

此次“铁拳”行动,将对跨区域、重大违法案件采取“集群作战”方式,建立全链条协作办案机制,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协同查处上下游关联违法行为。对复杂案件及查处阻力较大的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非刑事违法案件,依法及时作出处罚,坚决杜绝“以调代罚”“以罚代刑”。同时,开展失信企业约束惩戒,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强化对违法企业的社会监督,依法对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予以限制,着力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持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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