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 | 驾驶证号 | 违法人姓名 | 违法时间 |
醉酒驾驶机动车 | 6123231971******12 | 覃山 | 2021.3.17 |
6123011996******57 | 何元龙 | 2021.4.23 | |
6123011985******2X | 张帆 | 2021.3.23 | |
6123261979******12 | 王安军 | 2021.3.15 |
违法行为 | 驾驶证号 | 违法人姓名 | 违法时间 |
次饮酒驾 驶机动车 | 3504241982******18 | 严冬才 | 2021.3.29 |
6123011966******10 | 宋季康 | 2021.4.29 | |
6123251962******53 | 汪少军 | 2021.4.16 | |
6123271980******11 | 杨小军 | 2021.4.5 | |
6123271981******13 | 徐孝彦 | 2021.4.8 | |
6123211978******10 | 王铂元 | 2021.3.26 | |
6123211977******17 | 石明贵 | 2021.3.29 |
违法行为 | 驾驶证号 | 违法人姓名 | 违法时间 |
驾驶报废机动车 | 4123231982******14 | 宋海超 | 2021.5.2 |
6123231962******13 | 张文明 | 2021.3.21 | |
6123231968******16 | 李志刚 | 2021.3.4 | |
6101241959******39 | 高峰景 | 2021.3.29 |
普法小课堂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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