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洋县法院民二庭员额法官杨晋胜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为原告修建房屋提供了基本的道路保障,古某对法院的公平公正、为民办事的作风表示高度认可和赞扬。


原、被告系邻里关系,2020年4月1日原告取得了翻建房屋的审批手续。在原告建房过程中,被告违背双方协商通行道路为2.5米宽的约定,在靠近自家路口的地方堆放石头,有碍拉料车正常通行,致原告房屋修建无法顺利进行。庭审后,法院本着公平公正彻底解决双方矛盾纠纷的原则,依法判决被告李某立即清除道路上堆放的石头,保持道路在2.5米宽以内畅通无阻,不得再行阻挡原告古某建房。二审终审后该案生效,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案法官杨晋胜带书记员去现场调查情况,通知被执行人谈话,责令按期自觉清除路障,因被执行人是七十岁左右的老人,抵触情绪非常大,办案法官和法警大队同事会同谢村镇东坡村委会对被告李某做大量思想工作。为保障公平公正执行,法官杨晋胜更是亲力亲为丈量路面,在路边埋好界址,执行法官的严格和严谨,维护了司法尊严,切实为民排忧解难。
司法判决是人民法院对于纠纷的强制性裁判,判决的及时履行是对司法裁判的维护。此次案件执行,不仅展示了法院依法执行的优良工作作风,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化解矛盾要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就要脚踏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将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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