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21年1月2日,黄安镇麻柳村二组村民张某某雇佣刘家坝村店子组村民杨某某去庙垭村收竹子,当日下午在返回途中,因三轮车行驶至庙垭村大路沟下坡处,因刹车突然失灵车子难以控制,坐在三轮车上的杨某某紧急跳车致头部重伤,后辗转在洋县医院、汉中3201医院花费高额费用治疗后均无好转。而此时,迫于经济压力伤者杨某某的家属在镇、县两级部门开始上访,要求就赔偿事宜进行处理,黄安司法所接过案件后,及时联系当事人了解事件经过、伤者病情及双方诉求,鉴于伤者病情严重且处于深度昏迷,经过调解,暂由伤者杨某某家属将其拉回在家中进行照顾护理,但因杨某某伤势过重于2021年4月4日死亡,事发后刘家坝村调委会及时将意外死亡事件告知黄安司法所并协商于4月6日在刘家坝村村委会就赔偿事宜进行调处。
调解开始,黄安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第一次会面并就案件事实再次向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并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及诉求。但事发两家均处山区,家庭条件都比较差,张某某家两个孩子都在中上学,家里还有重病的老人,死者杨某某看病花费巨额医疗费及给家庭带来的损失与张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无钱赔付使调处一度陷入僵持状态。经过工作人员背对背做工作,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经典案例,分析雇佣关系中雇主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几番调处,最终以张某某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3.7万元,死亡赔偿金4.7万元,共计8.4万元达成谅解协议。这场在农村普遍存在的雇佣关系中引发的意外死亡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黄安司法所以本次司法行政系统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履职担当、敢于作为,着力解决疑难纠纷,自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23件,并全部化解,有力保障了黄安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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