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洋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内容面向社会公开。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
八、在编在职政法干警未按规定要求穿着全国统一制式服装的;
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违规使用警务用车的。
欢迎广大群众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对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者责任。
受理电话:0916-8220003(受理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6月15日法定工作日8:00-12:00时,14:00-18:00时)。
受理地址:
洋县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纪检监察组(县武装部院内)
洋县县纪委监委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检察院院内)
洋县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公安局院内)
洋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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