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人,举报奖励200元!

原创 兴旺  2021-04-03 16:51:20  阅读 528 次 评论 0 条

关于洋县长江流域违法捕捞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指示批示精神,构建群防群治禁捕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对我县禁捕区、禁渔期内违法捕捞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凡举报在我县禁渔区范围(县行政区域内汉江干流及其县境内所有一级支流)、禁渔期(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内,违反禁渔规定从事捕捞、收购、销售、加工非法渔获物的线索,一经立案查证属实,对第一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

县禁捕办(农业综合执法大队):0916-8229266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县公安局:110


洋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来源:洋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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