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2021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经结束。但近期,仍有部分城乡居民因各种因素影响错过了集中缴费期,没有参保缴费,影响医保待遇享受。1月26日,省医保局下发通知,决定为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重新开通缴费通道。
缴费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缴费通道为原集中缴费期通道不变。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从2021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陕医保发(2020)48号文件中已明确的特殊缴费人群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仍按照“4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应届外省毕业回陕大学生、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等其他特殊人群,参保缴费时需先到镇、社区做身份认定和参保登记,镇(街道)办汇总信息上报区医保中心,再传递给区税务部门。
经税务部门确认信息无误后,特殊缴费人群可通过各商业银行提供的缴费渠道、银联云闪付、税务大厅等方式申报缴费。
①重新开通后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执行。
②在缴费之前,需要提前确认参保人是否已经在镇或社区医保系统进行了参保登记,只有完成了参保登记,才能保证个人医保信息成功传递至税务部门,缴费时方可查询到个人参保信息,完成缴费。
③在缴费之前,需提供参保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号码中含有字母,则字母需要大写。
④在确认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所属经办机构(汉台区医疗保障局)无误后,选择缴费档次,通常情况下系统自动显示出来的档次即为应缴档次,核实无误后方可选择支付。
⑤一般人员(不区分年龄)均选择280元档次即可。
来源:洋县医保局,洋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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