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7时21分,杜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至洋县北环路与梨园大道十字以西50米处,其车辆左前部与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行人巩某身体碰撞,致巩某及摩托车上乘坐人的2名学生受伤,车辆受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杜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负事故主要责任;巩某横过机动车道,未在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下,确认安全后通过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来源:洋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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