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9日17时许,王某驾驶陕FW***8号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108国道高铁站路段,在于相对方向来车会车时,因操作不当,其车辆右前部与同向前方董某临时停放在路南非机动车道内的陕AR***6号重型货车左后侧碰撞,致两车受损,王某及小型轿车3名乘坐人受伤,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王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应当集中注意力。会车时,应当在确保安全下进行。
来源:汉中洋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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