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一份迟到近3个月的行政拘留决定书送至张某手里,这份迟来的决定书让他懂得了法不可违,违法必究,也感受到了交警执法的温度。2020年9月19日晚,张某酒后驾驶一辆陕FK***1号面包车行至洋县和平路被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为41mg/100ml,经查,张某2015年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裁决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在询问调查过程中,洋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发现张某妻子将要生产,需要其照顾,逐请示上级机关对张某缓期裁决行政拘留。
12月10日,张某来到交警大队,称孩子已满月,妻子身体已经基本回复,愿意接受行政拘留处罚,并感谢办案民警为自己争取缓期拘留的机会。办案民警核查属实后,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其牢记教训,以后不再酒后驾车,并将迟到近3个月的行政拘留决定书送至张某手里。
来源:洋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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