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12岁未成年驾驶摩托车与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

原创 兴旺  2020-11-23 22:14:33  阅读 510 次 评论 0 条

2020年11月8日14时40分,蔡某东(12周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至洋县溢水镇西山村八组路段,其车辆左前部与相对方向杨某蓉驾驶的陕FR***7号小型轿车左前部碰撞,致蔡某东及摩托车乘坐人蔡某英受伤,摩托车倒入路外沟内受损,小轿车左前侧受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蔡某东负事故主要责任,杨某蓉负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家长要时常教育未成年子女不得驾驶机动车,并保管好车辆钥匙,防止发生交通事故给家庭带来损失。 

来源:洋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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