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槐树关法庭巡回审理一起动物伤人案件

原创 兴旺  2020-11-12 22:20:11  阅读 619 次 评论 0 条

近日,洋县人民法院槐树关中心人民法庭在辖区槐树关镇二合村设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亲属及村民数十人参加了案件旁听。
原告黄某某在被告刘某某承包的种植园附近散步时,因被告栓养的狗挣脱绳子将原告咬伤,原告到县医院接种狂犬疫苗进行治疗。后双方现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和解意见,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损失。
本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被告刘某将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原告损失。但在几乎每家每户都饲养有狗的农村,该案具有一定的典型代表性。基于此,承办法官决定就地在辖区村委会设巡回法庭进行审理,让广大村民参与旁听,以期达到普法、预防的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明确规定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同时,近年来全国多地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纷纷制定养犬管理条例。

最后,我们提醒所有饲养动物的朋友们,一定要管护好自己的小动物,要采取安全可靠措施,避免伤人事件的发生。

来源:洋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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