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检分诊、门诊、急诊就诊须知
(一)如有以下情形的,请主动、如实告知医务人员。
发热(体温≥37.3°C)。
两周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疫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疫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
者。
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
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二)进入医院请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
(三)原则上只允许1名亲属陪同就诊。
如具有前述“5种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陪同就诊人员。
(四)患者及陪同就诊人员均需正确佩戴口罩。
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门诊、急诊等所有区域。就诊时,请按照“一医一患一诊室”的要求,有序就诊。排队等候或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非医学检查及治疗等需要,不得摘下口罩。为防止二次感染,请勿随意丢弃口罩,废弃口罩请放入(黄色)专用垃圾桶内。
(五)为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除救护车、特种车辆(医废、消防车、公务车)外,所有车辆禁止入内(本院车辆从东门出入)。
(六)严格执行患者实名制就诊,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并如实告知手机号码等信息。
(七)发热患者(体温≥37.3°C)请在医护人员的引导下到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八)儿童发热就诊:
患儿务必佩戴口罩。
患儿如具前述“5种情形”之一的,请在医护人员的引导下到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5种情形”之外的,请到儿科门诊就诊(门诊综合楼二楼)。
住院须知
(一)住院患者请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入院评估,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筛查工作,遵循医务人员的指导与建议。
(二)严格住院管理,住院期间,患者不得随意离开病区,禁止串病房聊天等。
(三)严格陪护管理。
住院期间,限固定陪护人员1人,陪护人员须两周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或疫区旅行史及居住史,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住院期间,如需更换,同样必须进行筛查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陪护人员凭《陪护卡(证)》出入病区,陪护期间,服从病区管理,做好个人防护。
(四)为防止交叉感染,谢绝一切探视人员进入病区,建议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探视。
发热门诊: 0916-8215662
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来源:洋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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